::公告內容:: [86] 修正「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」第6條條文 作者:nckuca,發文時間:2023-10-02 09:25:07,瀏覽人數:328 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 第六條 主管機關對於合作社稽查缺失之改善情形,應予追蹤輔導; 重大缺失未改善者,列為繼續稽查對象,持續督促改善。 回前頁 ::相關連結:: 本站特賣活動 本站優惠活動 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 成大醫院員工消費合作社 臺灣大學員工消費合社 政治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